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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系教材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1-05-20 点击数:

社会学系教材管理规定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材管理水平,搞好教材建设与教材供应,保证教学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的选用


    1.教材选用要本着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的原则进行,注意选用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优先选用全国统编教材和本课程授课教师们公认的优秀教材,尽量选用新华书店《预订目录》内的教材。保证每学年所选教材的优秀率在30%以上,主要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全部选用优秀教材。


    2.在教材选用上,实行集体选用制度,即教材选用要经过教研室所有任课教师集体讨论,以大多数教师的意见为选用依据。教师个人不得随意指定或更改本人所授课程的教材。教材选用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及开设学期等要求进行。


    3.教师自编教材要纳入院系的教材建设总体规划,凡未列入规划的自编教材,原则上不予订购。坚持打破主讲教师无条件地使用自己主编或参编教材的旧有惯例。自编教材的选用除严格按教材选用规定外,还要提前一学期提交二本样书,由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选聘专家对教材的内容、体系、价格、印刷等进行全面鉴定拿出意见,合格者准予订购和使用。如不能提前一学期拿出样书的,不得纳入教材预订计划。


    4.为减轻学生负担,每门课程只选用一种教材,任何老师不得私自配套发放其它教材和辅助教材;原则上不再油印教材(讲义)。如有特殊情况,可由任课教师写出简要的授课提纲,并由其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同意,于授课前二个月报教务处教材科审批。批准后,由教材科负责订印,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出售油印教材。


    二、教材的预订


    1.教材预订的程序:学院教材科按照新华书店的规定,于每年的4月初和10月中旬以前向我系发出下一年春季和秋季用书的预订通知,同时提供《教材预订单》和新华书店发行的《预订目录》。教研室主任按教材选用的要求组织主讲老师详细填写《教材预订单》,经主管系主任审批后加盖本部门公章,于5月初和12月初以前上报教材科。


    2.在教材预订期间,凡没有提供或延迟提供预订书目,导致教材不能及时到位,由预订有关人员承担责任。如果因造成教学事故,按《河南财经学院教学事故处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3.为避免教材积压浪费,必须慎重选订教材和确定订购数量。凡每年再版发行的基础课教材限购一届学生用量;若干年再版发行的专业课教材,若用量较少,可视教学稳定情况订购二届学生用量。


    4.预订或已购入的教材一般不得因任课教师变更或其它非教材质量的原因随意不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教材,应由教研室主任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系主任和教务处长审核同意后,报校主管院长审批。


    三、教材的发放


    1.以班为单位,统一向学生收取书费,拿教材款通知单在我校财务处交费后,凭收款收据到教材科书库领取教材,力争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教材发给学生。


    2.教材领取后,如发现内容有错,字迹不清或缺页、残页等现象,必须在一周内到教材科兑换(书上不能有书写或涂画痕迹),逾期不再办理。


    3.任课教师所用本门课程教材,原则上供应每人一套,教材更换时方可重新领取。教师所用教材由系教学秘书统一到教材科办理审批和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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