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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系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1-05-20 点击数:

社会学系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毕业实习是教学过程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学生的必修课程。为保证和提高毕业实习质量,圆满完成毕业实习的教学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实习的目的


    毕业实习的目的在于使学生从接受理论教育转向接受社会实践教育,把所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学生自身思想素质和独立进行业务工作的能力,为毕业后较快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毕业实习的组织


    1.系、教研室根据全程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拟订毕业实习计划。


    2.毕业实习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实习以就近、方便为原则;分散实习以学生家庭所在地为原则。毕业实习应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司、企业等单位联系实习地点。


    3.实习结束后,总结交流实习经验,写出书面总结,并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预定的实习计划和实习工作总结办理实习经费划拨事宜。


    4.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实习的协调和宏观管理,各系负责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毕业实习要注意安全,遵循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三、毕业实习的内容


    毕业实习的内容应尽量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毕业实习原则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熟悉和适应工作阶段,学生应尽快熟悉、适应实习单位的环境、工作程序等,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为顺利完成实习任务打好基础;第二阶段为实习主体阶段,学生应虚心学习、认真工作、遵守纪律、尊敬师长,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圆满完成实习任务;第三阶段为总结交流阶段,总结实习的经验与不足,交流实习的心得和体会,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四、毕业实习的时间安排


    本科生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为期12周。实习时间如有变动,应提前一学期报学校批准,并将实习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五、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选派教学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专业课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同时,聘请实习单位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主要责任:


    1.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实习进度,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2.对学生讲解毕业实习计划的内容和安排,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同时对学生进行保密、安全、遵守劳动纪律等有关方面的思想教育。


    3.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具体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检查学生完成实习情况,掌握实习进度。


    4.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实习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5.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总结,负责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六、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1.在实习中应虚心向实习单位的人员学习,搞好团结协作,有问题多请示汇报,尊重所在单位意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个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实习结束写出实习总结。


    3.通过学习,学生应能把所学知识与实习现场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理论联系实际,能够掌握理论撰写、课题设计、应用推广、调查研究等方法,掌握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七、毕业实习的考核


    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应根据学生的实习总结、业务能力以及实习考核结果,由实习指导教师予以评定。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实行五级记分制,记入毕业实习成绩登记册。毕业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将实习成绩报教务处,《学生实习鉴定表》送学生处存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论:


    1.无故不参加实习或实习缺勤时间超过总实习时间1/3以上者。


    2.实习期间工作不认真,工作态度不好或工作能力极差,未完成实习任务者。


    3.实习期间有违纪行为经教育仍不改正或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者。


    八、毕业实习经费


    毕业实习经费包括实习联络费、学生实习补助费和指导教师差旅费等项目。实习经费的分配按当年毕业人数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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